中日达成10项共识

中日近期达成的10项共识是在中日高级别人文交流磋商机制第二次会议上确定的,具体内容如下:

1. 青少年交流互访:大力推动青少年交流互访,鼓励支持两国间修学旅行。
2. 教育领域合作:深化教育领域合作,加强互派留学生,支持两国中小学缔结姊妹学校、高等院校开展校际合作。
3. 旅游业合作:支持旅游业合作,出台更多便利化措施促进两国游客互访。
4. 友好城市交流:搭建更多友好城市交流桥梁,积极用好中日省长知事论坛、中日韩文化交流年、东亚文化之都等机制和平台扩大两国地方、民间友好交往。
5. 体育交流合作:加强体育交流合作,相互支持办好2025年哈尔滨亚冬会、2026年爱知—名古屋亚运会等重要体育赛事。
6. 文娱产业合作:支持影视、音乐、出版、动漫、游戏等文娱产业继续合作,互派高水平艺术团交流互访,支持两国经典著作互译出版。
7. 媒体、智库交流合作:加强媒体、智库交流合作,在双边关系中发挥积极作用,着力改善民意和舆论环境。支持双方开展新媒体交流合作,鼓励两国正能量网络创作者相互交流。
8. 妇女团体交流:开展妇女团体交流,就促进男女共同发展共享经验,中方邀请日方参加纪念北京世妇会30周年全球妇女峰会。
9. 大阪·关西世博会:将2025年大阪·关西世博会打造为两国人民交流与友谊的平台。中方支持日方办会,日方欢迎中方参展并将为中国馆筹建和运营等提供协助。
10. 中日高级别人文交流磋商机制第三次会议:适时在日本举行中日高级别人文交流磋商机制第三次会议。

这些共识的达成,体现了中日两国在人文交流领域的深入合作和共同愿望,有助于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,推动中日关系不断向前发展。

更多关于中日达成10项共识内容

推荐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