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支书回应外嫁女未分补偿款强执无果

关于“村支书回应外嫁女未分补偿款强执无果”的事件,以下是对该事件的详细梳理和回应:

一、事件背景

地点:湘潭响水乡红星村粟塘村民组
人物:刘女士(外嫁女,户口仍在原村组)、红星村村支书周先生
事件起因:刘女士因“外嫁女”身份未获得土地征收补偿款

二、事件经过

1. 土地征收与补偿款分配

2023年,因开发建设需要,红星村粟塘村组的部分土地被征用。
村组召开征收补偿款分配会议,根据2013年的决议,认为出嫁女性即使户口留在村组也不能分得补偿款。
2023年10月,粟塘村组在给刘女士一家分配补偿款时,未计算刘女士的份额。

2. 刘女士的诉讼过程

刘女士认为自己的户口一直在红星村粟塘村组,应享有分得补偿款的权利,于是将红星村粟塘村组告上法庭。
法院一审判决红星村粟塘村组向刘女士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21566元,二审维持原判。

3. 强制执行与结果

判决生效后,红星村粟塘村民组未支付补偿款。
刘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但因未能查到红星村粟塘村民组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至今未能拿到补偿款。

三、村支书回应

红星村村支书周先生表示,据其了解,法院已有判决,但之前的补偿款已经分完,新的补偿款尚未到位。
周先生承诺,村里收到新的补偿款后,会执行法院判决,向刘女士支付应得的补偿款。

四、其他信息

响水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,当地存在此类情况,但其不掌握具体个案的细节。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,如果法院来函,乡政府方面会配合处理。
刘女士向记者表示,村里的“外嫁女”不止她一人,她担心类似的纠纷今后仍会发生,希望不合理的“村民决议”可以得到改变。

五、事件分析

法律问题:法院指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村民自治章程、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,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。因此,红星村粟塘村组2013年和2024年的决议均与法律规定相悖。
现实问题: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下,户口在村组的成员通常有权分得补偿款。然而,对于外嫁女这一特殊群体,一些村组可能基于传统观念或村规民约而剥夺其分配权,这引发了法律与现实之间的冲突。

六、总结与展望

该事件揭示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中的一些问题,特别是针对外嫁女这一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。
随着法治社会的进步,希望类似的“村民决议”能够得到改变,确保每个村民都能依法享有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指导,推动村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款分配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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