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方反制加拿大两个机构及20名人员的相关情况如下:
一、反制背景与依据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》的相关规定,中方决定对加拿大“维吾尔人权倡导项目”(Uyghur Rights Advocacy Project)和“加拿大西藏委员会”(Canada-Tibet Committee)这两个机构及其相关人员采取反制措施。这一决定旨在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和发展利益,回应加拿大方面对中国内政的不当干涉。
二、反制措施
1. 对机构的反制措施:
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、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。
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、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、合作等活动。
2. 对相关人员的反制措施:
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、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。
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、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、合作等活动。
对其本人不予签发签证、不准入境(包括香港、澳门)。
三、反制清单
机构清单
加拿大“维吾尔人权倡导项目”(Uyghur Rights Advocacy Project)
加拿大“加拿大西藏委员会”(Canada-Tibet Committee)
人员清单
“维吾尔人权倡导项目”相关人员:
+ 执行主任:穆罕默德·土赫提(Mehmet Tohti)
+ 政策及宣传主任:贾丝明·凯因特(Jasmine Kainth)
+ 法律顾问:戴维·马塔斯(David Matas)、萨拉·